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个种类。
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支付数目可观的费用,并且是以美元结算的。该专利代理机构将帮助申请人填写各种表格、修改申请文件,并由该机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中国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可以选择一个、几个甚至全体成员国作为指定国,要求它们授予专利权。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杨浦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杨浦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为全体专利权人。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办理涉外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般分为系统程序和应用程序。它与计算机硬件本身是不可分离的。计算机程序本身的特点决定了计 算机程序的法律保护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著作权法、、商标法、合同法、商业秘密法等。也因为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的复杂性,计算机程序的可以 弥补著作权保护的不足。这就是说,一项含有计算机 程序的发明创造,可以给予专利保护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是必须能够产生技术效果;二是必须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总之,我国专利法没有明确 规定计算机应用程序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欧亚专利公约》赋予专利申请人在8个国家内获得专利,该申请是基于在欧亚专利局产生以前单一语言的单独的,统一程序的单个申请。在各成员国中,欧亚专利的权利人因其在一国享有专利而获得相同的权利。如果申请人意在至少两个欧亚专利公约的成员国内寻求专利保护,欧亚专利—是一个获取专利保护更简便、快捷和便宜的方式。欧亚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提交之日起20年。
根据《著作权法》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过如果增加著作权人同时调换顺序,这是可以变更。根据中国版权中心计算机软件登记程序,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申请者签章时只需由此著作权人签公章。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经初步(形式)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其他国家出版的与此类似的说明书有:日本公開特許公報、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德国公开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