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的房屋合同最低起租期必须在一年以上。
(一)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3.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国有土地上土地上的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复印件;
6.新购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于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如果产权属于乡镇.镇政府全部,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产权属于农民或村委会的,由房屋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二)公司住所为租赁的,除提交上述一项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以下一项使用证明:
1.属于租赁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为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为申请经营的公司;转租的,应当提交转租协议(出租人为原承租人)和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同意转租证明或者在转租协议上盖章;
2.属于母公司免费提供给子公司使用的,提供母公司出具的免费使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于全体股东,股东免费提供给投资公司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免费使用证明。
(三)以二层以上房屋(含二层)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规划部门审批意见,特殊处理以下特殊情况:
1.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者产权属于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有关部门批准为营业用房。如果是二楼以上的房子,就不报了
规划部门审核;如果是一楼的房子,需要去规划部门审核。工商部门应当根据规划部门的同意或者意见办理"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
2.房屋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证》,或者国土资源部门颁发了《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无论房屋特级别如何,都不会去规划部门审核;
3.原厂房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核;
4.酒店主楼一楼作为商务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核,但其裙房仍需审批。经济适用房不能作为营业场所。
(四)房屋的情况"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如果所有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前述"产权证明"如果地名与实际地名不一致,应提供地名办公室的证明(地名办公室的证明必须在标明新地名的同时标明原地名);
2.签署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免费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人与上述房屋有关的"产权证明"房屋所有人不一致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人变更名称的证明。
3.如果实际地址不变,只更换门牌号,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
4.如果实际营业地址尚未确定门牌号,申请人应提供具体位置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