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手续(变更):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
(4) 负责人变更: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
5、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营业执照》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