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正文

材料递交被退回处理?上海劳务派遣证书处理原因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2-10-20 14:58:03
  • 0人看过
  • 0条评论
报告编号:NO.20221020*****

您好,您所浏览的是关于 ***** 的问题...,【解决方案】***** 【流程和费用】*****

获取完整报价方案
就大部分人才输送企业而言,上海劳务派遣许可证实难办理,不少企业拿着材料跑到相关单位却被无情拒绝,当然上海在此方面也不会一味刻板,九种处理方式即严苛又人性。

衔接各洲,联系中外,上海的繁荣虽鹊起在民国,但崛起时间却可追溯于南宋,长达千年的贸易历史,造成上海针对人员劳务派遣的严苛,就大部分人才输送企业而言,上海劳务派遣许可证实难办理,不少企业拿着材料跑到相关单位却被无情拒绝,当然上海在此方面也不会一味刻板,九种处理方式即严苛又人性。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内容。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猜你喜欢:
在上海变更公司名称:除了流程,变更原因更重
上海“一窗通”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上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上海美容保健公司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外贸公司注册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上海代办公司注册企业工商年报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相关标签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什么材料工商变更法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哪些材料工商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人力资源公司需要的材料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