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9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注册资本5年内须实缴,否则“失权”!这也意味着公司股东需重审查公司注册资本,如果5年内不能实缴到位的,及时通过减资程序减少注册资本,以防加重不必要的公司资本负担和股东权利的丧失。
自2014年9月来,国内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势态。届时,为了鼓励创业,原来公司法对实缴资本年限也无规定,实际中出现了很多“注水公司”、“皮包公司”,损害了利益相关人利益,降低了对注册资本的信赖。
而新公司法中,新增了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3、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因此,公司股东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审查是有必要的,如果5年内还未能实缴到位,那就应该及时减少注册资本,避免不必要的公司资本负担和股东权利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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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4年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
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