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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以下业务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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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问题:旅行社开具的包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汽车租赁公司开具的汽车包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培训会议在酒店召开,消费种类包括用餐及场租,餐费是否需要单独开发票,开在一起是否可以抵扣客户见面会议中的茶歇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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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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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根据以上问题,旅行社开具的包车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属于职工福利或者个人,就可以抵扣进项税;汽车租赁公司开具的汽车包车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属于以上情况,而属于企业经营可以抵扣;培训会议时餐费不需要单独开发票,但不可以抵扣;客户见面会议中的茶歇取得增值税专票也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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