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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360doc.com/content/19/0325/19/29518726_824102975.shtml你好,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您看一下。
房地产可以享受疫情期间的2到5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吗,开发商品房 您好:一般也是可以享受的,具体流程可以再和当地相关部门核实一下。
房地产企业已申请破产,法院已出具破产决定书和裁定书,但是在破产清算期间持续经营,提问可以在破产清算期间,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困难性减免么?建议您咨询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可办理。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自行开发的商业百货楼层转作自用,不属于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的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
老师问个问题 我在房地产企业 我公司需要销售车位,需要交那些税种 土地使用税适应那个税率 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土地使用税并不是在您转让环节缴纳,而是在您持有土地的期间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定额税率,需要看您所在地的一个级别来确定。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请教老师,去年计提土地使用税放在管理费用,今年标准降了,1月已交。多提的,怎么处理合适?之前是工业企业,用企业会计制度,现变更了股东,用的是房地产会计准则,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多计提的是冲原来的管理费用还是冲税金及附加?然后算出对所得税的影响,一并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
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后核减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时,对核减部分的土地面积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认定是签订合同当月?还是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时间的当月?还是购买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当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