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商标注册时会遇到三种不可避免的风险,所以在注册的时候也可能会失败,但是这其中崇明商标驳回复审或者部分驳回不予通过而导致的崇明商标注册失败占失败原因的80%。
那么,商标一旦被驳回了该怎么办,只能束手无策了吗?该怎么“救活”该商标呢?
通常,被驳回的原因有这些,他人注册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可以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之所以有可能成功,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商评委会考虑。
(2)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面。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机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