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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缴纳陷阱“房不胜防”,个人领取住房公积金需缴纳个税!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3-09-28 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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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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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种有很多,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务必要清楚自己需要缴纳哪些税种,避免不必要的税款,合理节省成本。

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已成为当下公司和员工的一种默契。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税制的改革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然而,纳税人在很多特定情况下不清楚自己到底该缴纳何种税款?

个人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规定:“ 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企业成立分支机构当年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税缴纳陷阱“房不胜防”,个人领取住房公积金需缴纳个税!

然,事有例外,以下是代理记账小编为大家列举的几种不用企业分支机构分摊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1.不具备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

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个税缴纳陷阱“房不胜防”,个人领取住房公积金需缴纳个税!

4.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5. 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分支机构属于上述不需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不属于,则应按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

税种有很多,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务必要清楚自己需要缴纳哪些税种,避免不必要的税款,合理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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