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服务>人事服务>落户上海>服务详情

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可通过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申领《居住证》。

服务价格¥120000.00

服务城市

  • 上海

注册区域

  • 闵行区
  • 黄浦区
  • 徐汇区
  • 长宁区
  • 静安区
  • 普陀区
  • 虹口区
  • 杨浦区
  • 嘉定区
  • 浦东新区
  • 松江区
  • 青浦区
  • 临港新片区
  • 金山区
  • 奉贤区
  • 崇明区

服务优势

  • 多年落户经验 确保落户成功
  • 一站式服务
  • 官方保障
  • 安全可靠
  • 急速办理
  • 服务描述
  • 延伸阅读
  • 相关服务
  • 服务评价
  • 更多推荐
  • 咨询顾问
服务保障服务说明
质量体系近10年工商税务办理经验,一切程序合理、合法、正规
费用体系仅收取代办服务费,费用全程透明,没有任何隐形消费
服务体系专属顾问一站式服务,有错必纠,风险包赔,售后无忧

落户上海

业务简介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可通过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申领《居住证》。或用人单位直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非沪籍应届生符合条件并达72分落户标准分即可落户。

落户资格

企业落户资格:

1注册资金≥100万,成立年限≥1年;

2非落户黑名单(上一年度在该单位办理落户的应届生全部离职。离职认定方式:社保停缴);

3全国工商信息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以上信息除落户黑名单需向公司询问外,其余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务必提前查清楚,避免踩雷。

友情提醒:整个落户过程坑最多的地方就是这里,这坑的大小深浅你往往难以预料,寻找落户企业一定要多长点心眼,肠子悔青的同学比比皆是。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文件里第六条部分条款内容是保护用人单位的,里边明确提到到“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大家尽量跟用人单位搞好关系,避免因冲突不欢而散,此时用人单位可能会用此条款来威胁撤消你的户口。

业务流程

由各用人单位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firstjob.shec.edu.cn)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毕业生相关信息后,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的《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此材料清单,请正反面打印)。

2填写完整的《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4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5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6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荣誉称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2)重大奖励: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8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

9其它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

(4)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2021年毕业生《创业情况报告》及其他经营情况相关材料(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详见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firstjob.shec.edu.cn下载中心)。

(5)(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须提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相关材料及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样表详见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firstjob.shec.edu.cn下载中心)。

10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看法吧~~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