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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停车场所和售楼处成本可否分摊到可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2-08-21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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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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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所和售楼处 成本 可否分摊到可售面积中 财产与行为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必须建造且无偿转让给相关单位或业主使用的、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上海福永 记账报税 哪家好。接下来仲企财税带大家看看‘评论停车场所和售楼处成本可否分摊到可售面积中?’想学习的朋友一起来看呀 停车场所和售楼处成本可否分摊到可售面积中?临时建筑售楼处的成本应列入开发费用中的销售费用中扣除。

停车场所和售楼处

成本

可否分摊到可售面积中

财产与行为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必须建造且无偿转让给相关单位或业主使用的、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上海福永记账报税哪家好。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公共厕所、无偿供全体业主使用的车位、车库、会所等房产。接下来仲企财税带大家看看‘【上海福永记账报税哪家好】评论停车场所和售楼处成本可否分摊到可售面积中?’想学习的朋友一起来看呀

停车场所和售楼处成本可否分摊到可售面积中?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纳税人开发的、无偿供物业管理等部门使用的经营用房产、设施,如全体业主实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房产、设施权利的,允许计入公共配套设施;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实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房产、设施权利的,不允许计入公共配套设施,且在对整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亦不得列入清算范围,其分摊的土地成本、各项开发成本、费用、税金等,不得在清算时扣除。你公司车库部分成本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临时建筑售楼处的成本应列入开发费用中的销售费用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属于开发间接费。你公司应按成本对象,区分开发产品是否已完工,对上述所发生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按可售面积计算单位工程成本并上海福永记账报税哪家好据此结转扣除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成本的分配分摊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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