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正文

解读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3-10-06 14:24:01
  • 0人看过
  • 0条评论
报告编号:NO.20231006*****

您好,您所浏览的是关于 ***** 的问题...,【解决方案】***** 【流程和费用】*****

获取完整报价方案
依据上海记账报税公司上述规定,企业取得自然灾害发生的购进货物损失的保险赔偿部分,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说法如上,一般非正常损失是要进项税额转出的,但是赔偿金却不这样处理,道理就是上文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

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入的库存商品,已按规定将其进项税额从销项中抵扣,那么,如果这部分商品发生了毁损,不在进行流通,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得不到补偿,所以对于毁损的商品所负担的进项税,不应扣除相关责任人的赔偿,应按毁损数额全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这种处理与企业所得税中发生的损失金额不同。那么接下来仲企财税为大家介绍‘【上海记账报税公司】解读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想学习的来看看哦

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资产损失获得保险赔偿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上海记账报税公司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上海记账报税公司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依据上海记账报税公司上述规定,企业取得自然灾害发生的购进货物损失的保险赔偿部分,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说法如上,一般非正常损失是要进项税额转出的,但是赔偿金却不这样处理,道理就是上文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

假如看了上文,我觉得小伙伴们应当了解"【上海记账报税公司】解读责任人赔偿的部分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了吧?已经在上文为大家做出了讲解,相信大家在看完上文之后一定能够明白了吧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猜你喜欢:
专利受到侵犯,赔偿怎么算
讨论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填表
闵行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该怎么解决?
简述去年购入设备今年取得发票能抵扣进项税吗?
介绍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否包括外销免税费用?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相关标签
知识产权记账报税工商注册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